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冷藏等用途的中空玻璃。
2 、规范性应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 (neq ISO 3611)
GB 9962     夹层玻璃
GB/T 9963 钢化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 17841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JC/T 486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中空玻璃
Sealed insulating glass unit
   两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粘结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制品。
5 、要求
5.1 材料
   中空玻璃所用材料应满足中空玻璃制造及性能要求。
5.1.1 玻璃
   可采用浮法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和压花玻璃等。浮法玻璃应符合 GB 11614 的规定,夹层玻璃应符合 GB 9962 的规定,钢化玻璃应符合 GB/T 9963 的规定,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应符合 GB 17841 的规定。其他品种的玻璃应符合相应标准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5.1.2 密封胶
   密封胶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应符合 JC/T 486 的规定。
( 2 )中空玻璃用塑性密封胶应符合有关规定。
5.1.3 胶条

 

   用塑性密封胶制成的含有干燥剂和波浪型铝带的胶条,其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
5.1.4 间隔框
   使用金属间隔框时应去污或进行化学处理。
5.1.5 干燥剂
   干燥剂质量、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